洞口如何設置安全防護設施?
洞口的安全防護設施,要根據其特點分別按洞口的大小確定。一般情況下可采取以下各項措施:
(1)樓板、屋面及平臺等處平面上的洞口,邊長大于25cm,用堅實的蓋板加以蓋設。應防止蓋板移位或挪動。
(2)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cm~50cm的洞口,為了其安全防護,應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,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,可用竹、木板作蓋板加以蓋設。蓋板擱置時,四周要保持均衡,并設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,防止發生牽動。
(3)邊長50cm~150cm的洞口,蓋以用鋼材制作的網格,先用扣件扣接鋼管等,然在網格上滿鋪竹笆或木板。另外,也可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,上鋪遮蓋物,鋼筋網格的間距不能大于20cm。
(4)邊長150cm以上的洞口,必須在洞口的四周裝設防護欄桿,并在洞口下方張掛安全平網。
(5)垃圾井道、煙道和豎向管道等處,要隨著樓層向上砌筑或設備安裝而消除其洞口,或按照洞口的大小參照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措施加以防護。管道井施工中,除按上述辦法防護時,還需加設明顯的標志。
如遇施工需要臨時拆移防護設施時,須報請工地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移。當作業結束后,要立即恢復原狀。
(6)位于車輛行駛道旁邊的洞口、深溝與管道坑、槽等處,在其上面所加的防護蓋板兩側,須有防止被任意拖動的措施。它的材質須能承受不小于當地卡車后輪額定有效承載力兩倍的荷載,以防車輛偏向或駛出道外沖壓洞口板身。
(7)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,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裝開關式、工具式或固定式防護門。門柵網格的間距應不大于15cm。也可采用防護欄桿,下設擋腳板或擋腳笆。各地行之有效的其它可靠措施,也可在上級核準下施行。
(8)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,如外側落差大于2m,就應在施工過程中加設高至1。洞口的安全防護應設置2m的臨時防護欄桿,其它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的各種豎向的孔洞,都應該加蓋或作一定的防護,并有保證其位置固定的措施。